党务公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>> >> 党务公开>> 各级发文 >> 正文内容

莒县新时代文明实践“学文明条例 做文明市民 创文明城市”倡议书

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2019年04月24日 点击数:

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们:

文明城市是我家,文明创建靠大家。《日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于201911日起实施。自觉学习条例、宣传条例、贯彻条例,用条例来规范和引导我们的文明行为、推动文明城市创建,是每一位市民应尽的义务。为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,更好地用《条例》引导文明生活、指引文明创建,特发出如下倡议:

一、做学习《条例》的先行者。认真学习《条例》全文,准确把握《条例》所明确的“基本文明行为规范”和不文明行为的禁止要求,真正让《条例》入脑入心、耳熟能详。

二、做宣传《条例》的传播者。充分利用各种场合和机会,通过宣讲、短信、微信等传播方式,积极向家人、朋友、邻里乡亲宣传《条例》、解读《条例》,传播文明行为规范,讲文明、除陋习、树新风,自觉做到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

三、做贯彻《条例》的践行者。自觉遵守《条例》、积极践行《条例》,自觉维护公共秩序、爱护公共环境,自觉践行文明生活、文明出行、文明旅游、文明就餐、文明上网、移风易俗等文明行为规范,说文明话、办文明事,争做文明有礼的莒县人。

四、做实施《条例》的监督者。积极支持、主动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,对不文明行为要敢于批评、劝阻,敢于监督不文明现象,敢于纠正不文明行为,向不文明行为说“不”,共同维护文明、捍卫文明。

广大市民朋友们,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,从现在做起、从自身做起、从细节做起,杜绝各类不文明行为,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,争当文明创建的带头人,共同营造莒县新时代文明新风尚,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、建设“一强三名”富强美丽幸福新莒县贡献力量!